远 瑰

I Rose You

今晚Coaching的时候和导师聊天,对方问起我到目前为止,有没有不计后果地去做过什么事,有没有因此而产生永不后悔的念头。


我愣住了,因为我,自认为,是一个一向以理性约束自身的人,所以我几乎做什么事情都要三思而后行,因此所有的不计后果和一时冲动,在我这里都不会发生。


于是我回答我的导师,很遗憾,我没有。


可是会面结束以后,一个人在房间发呆时,突然想起一件很小的事情。


那时我十六岁,刚上高一,某一天回到初中母校,去高中部找他,只为了给他送一盒费列罗。


我们初中的同学在校门口认出我,对我说,“那家伙马上就出来了,我说他今天收拾书包收拾得猴急的,原来你来找他了。”


说话间,他来了,穿着松松垮垮的校服,迈着吊儿郎当的步子,见到我,步伐明显轻快许多,眼神也亮了起来。


我把巧克力递给他就要返校,于是他送我到车站,路上聊了什么我已经忘了,只记得上车以后,经过护城河的转角,我编辑了一条短信发给他。


“其实刚刚,想抱你一下再走的。”


没过多久,手机振动两下。


“妈的,你这么说,搞得我想回去了。”


我记得那时车窗外晚霞正好,风也温柔,我站在车厢里暗暗笑得像个傻瓜。


回到寝室和他发消息说到了,他回好,熄灯了,早点休息,晚安。


我回了一句晚安,像平时一样。


可是刚放下手机,准备上床的时候,屏幕亮了。


他的消息出现在桌面上。


“其实我从初中就喜欢你了。”


我盯着那屏幕看了好久,像是在确定这一刻是不是真的。


隔了很久,我敲下回复。


“其实我等这句话很久了。”


信息发送过去就没敢看了,爬到上铺裹进被窝冷静了好久,然后收到新信息。


“那我们在一起吧。”


有的人脸颊通红,眼皮发烫,指尖颤抖,却还是没忍住故作矜持,只回了一个字。


“好。”


时隔多年,再回想这一幕,觉得像一场电影剧目,胶片轰轰烈烈滚过人生至明至亮的时刻,变成脑海里颗粒粗糙模糊光影昏黄灿烂的影像。


回过神来看到桌面上手机又亮了一下,是他隔了七个小时时差发来的晚安。


从七个小时的时差,到七年的青春年华。


而这些刚好能够回答开头那个问题。


遇到你,和你相爱。


是我唯一不假思索的冲动抉择。


而我永不后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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